2023年04月17日
一 各类人才共引共育
1 建立人才联合引进机制
支持驻临院校与市内企业共同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和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可申请使用“蓄水池”编制。
申报省级、国家级人才工程并入选的,最高给予经费支持500万元。
高端人才及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实现产业化落地并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科研项目,列入重点研发计划支持范围,经专家评审后给予300万元补助。
顶尖人才和技术攻坚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综合资助1亿元。
省级以上高技能领军人才,协议年度薪酬20万元以上的,协议期内每年按照年度薪酬的20%给予单位薪酬补贴,国家级和世界技能大赛获评者除享受上述补贴外,还享受一次性补贴50万元。
2 加大人才联合培养力度
根据办学效果评估情况,每所高校可获得最高300万元补助。
经认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本科专业给予最高200万元、高职高专专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中职专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支持驻临高校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按硕士3000元/生、博士5000元/生给予院校一次性奖励。
创建成功国家级、省级优质专业(群)和工学一体化专业试点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支持驻临高校、市属院校依托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开展对口分段培养专业项目,单个专业在校生达到100人的,分别获得50万元、20万元补助。
3 提升驻临院校 毕业生留临率
加大毕业生创业项目专项扶持,每年遴选青年人才项目5-10个,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扶持。
鼓励驻临院校提高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年度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为基础),可获得一次性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 创新平台共建共用
4 支持驻临院校建设创新平台
对驻临院校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为优秀的,可获得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
新建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打造一批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绩效评价为优秀的,每处最高给予经费补贴15万元。
新获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可获得最高300万元、100万元补助。
经认定(备案)的高校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每成功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现有政策获得10万元奖励。
建设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周期为3年,每个基地给予30万元支持资金。
5 推动科技资源共用共享
给予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科技创新共享平台最高100万元经费补助。
鼓励驻临高校建设实验平台,集中使用管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中试设备,新购置设备的,可获得不超过大型仪器设备原价值40%、中试设备原价值30%的一次性补贴;使用现有设备的,可获得不超过大型仪器设备净值40%、中试设备净值30%的一次性补贴,每所院校获得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三 科技成果共研共享
6 推进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
支持驻临院校与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对成功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或带动相关产业上下游发展、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
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驻临院校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企业可获得不超过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到位资金3%的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对通过技术成果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成功的驻临院校,给予技术成果评估费用补助。
7 加强新型智库建设
支持驻临院校新组建若干创新团队,根据工作绩效每年可获得最高50万元项目补助,扶持期3年。
支持驻临院校设立科研带头人工作室用于培养杰出人才,可获得最高50万元项目补助。
8 深化科研人员 成果转化制度改革
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主要用于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酬、科研与成果转化等工作。
鼓励驻临院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匹配奖补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校企合作等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四 融合发展共促共建
9 支持驻临院校提升综合实力
入选省“双高”建设单位的高校建设期内可获得最高3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入选中国特色“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高职院校建设期内可获得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教育优质校的驻临技工院校,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补助。
支持临沂职业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创办应用型本科专业,创办成功的专业可获得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10 强化财政金融保障
加大支持力度,市级每年统筹专项资金40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科创类贷款,最高按照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将驻临院校师生创办的科创型小微企业业务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执行年化0.5%的担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