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王文卿 通讯员 刘纪征 杨志超)9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山东费县公司氨站液氨储罐及附属设备拆除工程正式开工,计划工期35天。
该公司原脱硝系统还原剂氨气供给方式为氨站液氨气化稀释,且氨站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经过脱硝液氨改尿素技改工程,使用尿素水解制气后供给锅炉脱硝,安全性得到极大提高。目前,整体水解系统运行平稳,原液氨站达到拆除条件。拆除工程主要涉及2台液氨储罐和氨站内的液氨缓冲罐、蒸发器、输送泵、排污泵、压缩空气储罐、液氨系统相关管道、氨站内桥架、仪表、电缆等。拆除前,施工人员排除氨区储罐、蒸发器、缓冲罐及相关管道内所有氨,并使用就近水源进行冲洗,冲洗合格后,解列罐体与管道之间的阀门,办理氨站核销手续。液氨储罐拆除属于中风险作业,严格执行“三措两案”要求,施工人员采用就地使用水切割机分段破坏性拆除,通过汽车吊将分割的储罐吊离,装车、运输到指定存放位置。
氨站拆除工程完成后,该公司将消除现有液氨站重大危险源,实现工业生产“零液氨”,切实保障企业及周边环境和居民安全,为坚定不移加快清洁安全能源绿色转型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家能源集团山东费县公司 氨站拆除工程正式开工
2023年09月21日